2017年7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召开上诉复核委员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26名。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罗竝女士继担任深交所第二届、第三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后,再次荣任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本届26名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分别选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律师事务所以及上市公司。其中6名委员来自上市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的职责是审议相关申请人对深交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不予重新上市决定等决定不服而提起的复核申请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上诉复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复核决定,旨在保护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会员及投资者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深交所依法行使对证券上市等事项的复核职权。